
2026-04-14 阅读数:27
教评通〔2026〕5号
各学院:
为落实《云南农业大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校党发〔2025〕73号)文件精神,优化督导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拟开展院级督导员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为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具备丰富的审核评估、专业认证及课程建设等经验。
2.热爱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客观公正,责任心强,能保证充足的督导工作时间。
三、考核及待遇
1.督导工作委员会每年组织开展督导工作考核,重点考核履职情况、履职能力和督导成效等方面。考核结果为优秀者按照《云南农业大学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进行奖励。督导员的首聘、解聘、考核结果和表彰奖励均由督导办向督导本人及其组织人事关系所在学院或部门进行通报。
2.院级督导员工作绩效单列,学校每月发放1000元,每年发放12个月。
1.请各学院及时做好院级督导员选聘的宣传工作,并按学院学生规模1000:1的比例组织开展院级督导员的遴选。
联系人:邓老师
邮箱:147094184@qq.com
附件:
1.云南农业大学院级督导申请表
2.云南农业大学院级督导申请汇总表
3.云南农业大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