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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业大学督导工作委员会督导员听课制度(试行)

master | 2019-05-05  阅读:4760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督导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切实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促进教风学风建设,学校决定建立督导员听课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一、听课人员

由云南农业大学正式聘任的全体督导员。

二、听课安排

(一)根据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课程表、自己的专业方向和负责联系的学院自主选择听课时间、地点及课程;

(二)根据学校教务部门的听课安排完成专项听课;

(三)一般不提前通知任课教师。

三、听课内容

(一)对教师备课情况、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价指导;

(二)了解学生上课情况,主要查看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纪律情况、精神面貌、课堂学习气氛等;

(三)了解教学条件保障情况,收集师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课次数

(一)本科教育教学督导组督导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次;

(二)其他督导组督导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三)每次听课至少要听完1学时的课。

五、意见反馈

督导员听课后要主动与师生交流,及时将课堂教学的基本评价、问题建议反馈给授课教师,将收集到的师生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后反馈至相关职能部门及有关学院。督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整理汇总督导员听课记录表反馈到学校教务部门。

六、听课管理

(一)督导员听课时佩带督导员工作证,在上课前进入听课教室,遵循课堂纪律,开始上课后不得随意出入课堂;

(二)督导员按要求认真填写《云南农业大学督导工作委员会督导员听课记录表》(见附件),一周内将其送交督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三)督导员每听1次课按2个学时计算工作量,纳入岗位基础工作量年终考核。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由督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